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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讨债分享包管合同诉讼时效

来源:上海讨债公司 栏目:讨债技巧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405人已围观

  上海讨债分享包管合同诉讼时效

  (一)包管合同诉讼时效与包管时代的关系

  依据《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的规定,无论是一般包管照样连带责任包管,只要债权人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包管时代内按照法定的方法行为,则此时包管时代就由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取而代之。依据包管方法的不合,包管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也有所不合。

  首先,对于一般包管,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于包管时代内针对债务人提起的诉讼的派决或者申请进行的仲裁的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对于连带责任包管,从债权人于包管时代内要求包管人承担包管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二)包管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因为司法没有特别规定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时代,是以按照《民法公则》第135条的规定,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时代应为两年。在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时代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法定的中止、中断的事由当然会激发包管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问题是,因为包管合同是从合同,包管债务是从债务,是以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是否会激发包管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

  1、一般包管

  依据《担保法解释》中规定,一般包管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包管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显然,这些规定是以主债务与包管债务皆已起算为前提的。假如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已经起算而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起算,弗成能会出现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导致包管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然则,问题出在一般包管的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自债权人于包管时代届满前对债务人提出诉讼的判决或者申请仲裁的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假如债权人针对主债务人提出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此时发生的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仍然没有开始计算。进一步说,债权人已经获得了针对主债务人的生效判决与仲裁裁决,虽然此时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然则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已经不存在从新起算的问题了。由此可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在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后不会发生从新起算的问题,自然也不会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从而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弗成能是以发生中止、中断。此条则实际上没有任何适用的可能性,是一纸具文。

  2、连带责任包管

  连带责任包管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是以,债权人于包管时代内既要求债务人又要求包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么一方面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另一方面包管时代转换为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要求包管人承担包管责任之日起算。当主债务诉讼时效时代与包管债务诉讼时效时代皆在进行过程中时,假如发生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不发生中止,显然有违包管担保之目的包管担保之目的,是以包管债务的诉讼时效应中止。

  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与包管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关系,担保法的规定为连带责任包管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包管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连带责任包管合同中,鉴于包管合同具有响应的自力性,包管人与债务人处于同一司法地位,是以引起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的司法事实,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包管人直接主张权利,是以不中断包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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