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讨债方法 »公司清算方案制定的法律要求

公司清算方案制定的法律要求

来源:上海讨债公司 栏目:讨债方法   发布日期:2019年6月1日   834人已围观

  关于公司清算方案制定的相关法律要求  法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用度,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用度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了债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铺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流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划定了债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释义 : 本条是关于制定清算方案,分派公司财产,清算期间公司法律地位的划定。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拟定,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清算组执行。

  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予以确认。

  处分财产的范围和方式不限于法律明文划定,在法定程序内,为清算目的而采取任何处分措施,都属于清算组的职权范围。

  分派公司财产的法定顺序:   1,保存足够的金额以支付清算用度,包括组建清算组到清算结束期间所支出的公道用度;  2,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用度;  3,缴纳税款;  4,了债债务;  5,分派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在实践中,要留意下列题目:   1,应明确破产企业所人职工工资,劳动保险用度和破产企业税款的数据和计算依据。

  2,破产分配方案应明确不同顺序上的财产哀求权的具体情况,各项哀求权的权利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哀求权数额等。

  3,所欠职工的劳动保险用度的截止时间应以人民法院裁写宣告破产之日为尺度,此前欠缴的应列进破产分配之列。

相关阅读:

上一篇:

下一篇: